晚上坐地铁回来的时候,看到对面椅子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,像很多中年男子一样,微微的发福,也像很多的中年男子一样有些秃顶,也想很多的秃顶的人一样把头发梳偏了盖住,再加上着装也很平常,不过是在人海里认不出来的人,之所以注意到了,一是因为他在我面前正对着我,最主要的是因为他跟我打招呼。
我一直在翻着手里的《读者》,并不是最新的一期,不过是随手拿过啦消遣的,在我看手机把杂志收起来的时候,我看见他对我说:给我看看。还带着手势,那个手势有点像老板跟秘书要文件,感觉我应该递过去才是的理所当然。但问题是我不认识他,我说:我要到站了。
他点点头,示意他听到了,然后还是执意的要看,手势和表情都没有放弃的意思,外加语言明确的表述:到站我给你。我把书递过去,很“小气”的加一句:“到站记得给我呀。”他笑笑,低头看,也就翻一页,看一下,果然在地铁报站名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就把书递给了我。
我把今天在地铁上拿的免费的报纸递过去,说:你要还有几站路不如拿这个消遣吧。他笑着,谢过我的好意,指着我手里的《读者》解释:我是在那里工作过。
原来是这样呀,那就难怪了。
想当年这个杂志对于他该是熟悉到什么地步的,一本本的堆满了办公桌,成品的,没成品的,从成品到没成品的,不知道熟悉成什么样子,又是核对又是审查又是插图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的,一直看到他们上市,期盼着他们被买走,期盼着他们受欢迎,为了一点儿反馈欣喜,为了一点的错误担心,心之所系情之所牵饭票之保障。
然而,不管怎样的亲密,终究是分别了,别后就是万水千山。从此,他是他,书是书,在岁月里倥偬过往,各走各的路,各过各的桥,一个偶然的相遇,他该多么想看看他如今的样子,像看看他不在了,它还好不好。
可能刚才的那一刻他的眼前只有这本书吧,待到本能的伸手去拿才发现它是在另一个人手中,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想,就跟我这个陌生人伸手借了,也难怪他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只看扉页,也许我忽略掉的那些编辑里有他熟悉的人呢,他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像知道是否还有当初认识的人在那里。
相遇,若是旧时相识,总是会有一份莫名的激动,那是不关怎样的聚散,曾经相依相偎相伴过才有的情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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